我会没有收取任何认定费、评审费等重要声明保健用品属于普通产品范畴,应该有执行标准吗?关于对有关市场监督管部门协查保健用品团体标准的回复我会在国家标准委发布的所有团体标准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企业产品执行团体标准明确表示、跨省应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回复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成立大会电视新闻国标委、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对会员单位的服务事项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简介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历届理事会领导成员名单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章程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各种制度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联系方式领导讲话
科学技术团标政策医保西药中医药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卫生健康其它
会员动态公益活动本会通知公告会议展览科协通知技术合作
征求意见协查回复标准法规团体标准标准培训标准新闻资料下载证书查询
职业政策培训信息在线培训义务培训职业技能证书查询
产品技术专利发明获奖成果论文著作合作转让
当前位置:首页>>关于对有关市场监督管部门协查保健用品团体标准的回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的通知,加强健康产业质量标准化工作,进一步促进团体标准满足会员企业和社会采用多元化产品的需求,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自2018年以来先后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了22项团体标准,其中21项团体标准获得国家版权局《作品登记证书》,包括团体标准里的图形。团体标准是《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赋予我会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尊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是河南省科协主管的省一级学会,是全省健康产业学术社团组织,并成立中共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组织专家及大专院校、有关企业起草、并在国家标准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的相关团体标准。
一、国家对团体标准的政策法规规定和鼓励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第十八条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第二十七条 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
2、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第三条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
第二十五条 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第二十九条 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在产业政策制定、行政管理、政府采购、社会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招投标等工作中应用团体标准。
第三十条 鼓励各部门、各地方将团体标准纳入各级奖项评选范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 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企业使用团体标准的明确回复
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明确回复,对采用我会团体标准单位的产品,经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提供的样品进行检测,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检测的产品符合本团体标准要求的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我会根据《检测报告》对上报资料进行审定,对达到本标准产品的会员单位,出具(如)《保健用品生产标准使用证书》书面授权使用证书。本证书加有“团体标准”水印,证书内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民政部关于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文件有关规定,贵单位自愿采用我会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的T/HNJK×××××××××《×××××××××》,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达到本团体标准要求。经审核,符合本标准有关规定,授权准予使用。
同时,我会两次邀请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处一级调研员李强、河南省标准化和质量研究院服务业所所长郭敬东;佳鑫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盛海亮等专家,对所有采用我会团体标准的会员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和团体标准的应用专业培训,使会员单位学习团体标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促进会员单位懂法用法和规范行为,促进发展。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发布的团体标准 点击查看》》》》
1、在国家标准委(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发布的相关保健用品团体标准《标准使用证书编号》及《执行标准号》
2、保健用品团体标准使用证书解释及保健用品标准使用证书编号及执行标准正确印刷
关于对河南黄塔寺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采用标准的回复
关于对淄博张店市场监管局的回复
关于对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
关于对津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查的回复
关于对上海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情况说明
关于河南千方源药业有限公司使用团体标准相关问题的回复
关于对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回复
关于“济药师半月版滑膜保健贴”相关问题的回复
注:本会2023年、2024年、2025年,曾连续三年举办团体标准法律法规培训班,先进邀请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一级调研员李强、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化处一级主任科员王志豪、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和质量研究院服务业所所长郭敬东、佳鑫律师事务所主任盛海亮等专家,对采用团体标准的会员单位进行培训,相关培训内容请登录本网站贯标认证-标准培训学习和查询
关于本会会员服务联系我们投诉建议网站地图
主管:河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主办:河南省健康产业发展研究会
法律顾问:王宝太 河南有道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13592588717
电话:0371-65055606 邮箱:hnjkcy@126.com [ mailto:hnjkcy@126.com ] 豫ICP备14006644号